(一)全职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学校人事管理范围,不列入学校正式编制。
(二)年薪不低于40万元(税前),年薪发放时间、方式按照《黄山学院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特殊人才可一事一议。出站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分别增发10万和5万奖励性津贴。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临时住房或提供租房补贴。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经费与科研条件支持。
(五)博士后配偶确需解决临时工作的,学校在有合适岗位的情况下优先予以安排,安排期限与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相同。依据属地政策安排子女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六)师资博士后按期出站且考核考察合格,出站时近五年累计业绩成果达到入职当年学校博士引进标准的,原则上可按公开招聘教师的程序报学校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学校编制内教师。按出站当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兑现住房补贴、配偶安置等人才待遇。